2015-12-22
受呼和浩特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社会投资人,现邀请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投资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社会投资人
项目编号:呼公交易2015-政采-公开-133A
批准文件编号:呼财购准字〔2015〕PPP-1号
2、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为金海工业园至白塔段,线路总长22.246km,均为地下线,设车站 19 座;全线设一段一场,设主变电站 2 座、控制中心 1 座,均在一期工程实施;全线换乘站共 4 座,分别与线网中的 2、3、4、5 号线换乘。1号线一期工程车辆采用B型车(6辆编组),初期配置车辆 24 列 144辆车。工程初步设计投资约1769875万元(暂定价)(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运作方式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项目部分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通过国内公开招标选择社会投资人作为建设、运营商,组建项目公司,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签署合同,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履行项目法人职责,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造、运营工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投资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投标人于2016年1 月5日至1 月11日自行从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中心网站(www.ggzyjy.com.cn)政府采购页面本公告附件中获取。
四、投标人报名时间、地点及应提供的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2015年 12月22日-2016年 1月 28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星期五下午及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投标报名处(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委托代表投标时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委托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和交纳帐户
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须向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账户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方式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500万。
(1)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账 号:59060154900000277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玉泉支行营业部
账 号:154022543601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开户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新华东街支行
账 号:471900299910886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乌兰察布路支行
账 号:12154000000198798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开户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支行
账 号:592080100100002615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各缴纳保证金单位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各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应按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的要求,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转入任意一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
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须及时凭银行存款进账回单复印件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缴、退费窗口换取收据登记后,视为缴费成功,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必须在2016年 2 月 1 日10:00分之前递交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2 年 2 月 1 日10:00分
(2)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 3 号开标室
八、提醒事项
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投资人如准备投标,应在开标前完成自身投资决策和相关手续。
九、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谢宁海 付冬梅
联系电话:(0471)4669392 (0471)4669362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
保证金咨询联系电话:(0471)4660127
采 购 人:呼和浩特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众生大厦
联 系 人:张利军
电 话:(0471)3266100
二〇一五年 十二月 二十一 日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